市民卡账户使用须知
市民卡账户是以市民卡、杭州消费卡等为载体的储值消费账户,充值后即可使用,凭密支付。
杭州消费卡具体情况、使用须知以《杭州消费卡章程》、《杭州消费卡申领及使用须知》为准。
一、 购卡(开通)
市民卡可通过官方网站(www.96225.com)注册绑定完成网络支付账户的激活,激活后应用规则遵循《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各项要求。
市民卡账户功能领卡时自动开通,只需充值即可使用,初始服务密码、交易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6位(X用0代替),境外人员市民卡账户统一设置初始密码,需修改密码后才可使用。
二、 充值
市民卡卡内余额最高限额5000元,余额不透支、不提现、不计息,可通过市民卡营业厅指定人工窗口、杭州市民卡APP、客服热线96225、市民卡自助服务机等渠道进行循环充值。
三、 圈存
市民卡账户内资金可通过“圈存”功能充值到市民卡电子钱包、杭州通·通用卡或其它可圈存的卡内。
四、 挂失
市民卡卡片若丢失可选择自助挂失或柜面挂失。自助挂失有效期48小时,过期自动解挂。挂失后找回原卡的,本人可持卡至指定市民卡营业厅人工窗口办理解挂,解挂完成后卡片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五、 补换卡
市民卡可通过指定渠道补、换。 市民卡补、换卡后,领卡时自动转移账户功能的,交易和服务密码为原设置密码;如单独办理账户转移则可自行设置密码。
六、 退卡
余额为零的市民卡持卡人可携卡及有效证件至市民卡营业厅指定人工窗口办理账户取消或退卡。
七、 查询
持卡人可凭卡及有效证件可通过市民卡营业厅指定人工窗口、杭州市民卡APP、客服热线96225、市民卡自助服务机查询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
八、 保密义务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对客户所填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适用的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披露的;
(二)司法部门、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三)客户同授权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披露的。
九、 其他事项
(一)本须知自2023年2月13日起生效。
(二)本须知由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