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费卡申领及使用须知
杭州消费卡是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简称“市民卡公司”)在浙江省内发行商业用途预付卡,是通过市民卡特约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现将相关申领及使用须知公告如下:
一、 卡种及使用范围
杭州消费卡分为记名杭州消费卡和不记名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是指市民卡公司发行的,能为市民卡账户或者杭州消费卡进行充值的实体卡。
杭州消费卡(记名、不记名)可在贴有标识的市民卡特约商户中凭交易密码刷卡消费,卡内金额可循环充值,不透支、不提现、不计息。
二、 收费项目和标准
卡种 |
购卡 工本费 (元/张) |
有效期 (年) |
逾期 服务费 (元/月) |
续卡 手续费 (元/张) |
赎回 手续费 (按赎回当日卡内余额) |
补换卡 工本费 (元/张) |
记名 杭州消费卡 |
10 |
/ |
/ |
/ |
3% |
10 |
不记名 杭州消费卡 |
10 |
3 |
10 |
不收取 |
不可赎回 |
10 |
充值卡 (刮刮卡) |
/ |
3 |
10 |
/ |
三、 申购
购卡人可到市民卡营业厅直接申购记名杭州消费卡或不记名杭州消费卡,每张卡收取10元购卡工本费;申购充值卡(刮刮卡)不收购卡工本费。
申购记名杭州消费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1万元(含)以上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申购清单。
四、 续卡
不记名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自购买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顺延至自然月最后一日),到期前三个月开放续卡,不收取续卡费用,办理续卡后有效期延期一年,有效期届满之日为月中任意日的,有效期顺延至自然月最后一日;有效期届满逾期未办理续卡的,自超过有效期的首月1日按每张卡10元/月从卡内余额中扣取逾期服务费,扣除逾期服务费后该卡当月可继续使用卡内余值。市民卡公司收取逾期服务费直至该卡卡内余额为0或者办理续卡。卡内余额低于或等于10元时,市民卡公司有权就卡内余额全部扣除以收取当月逾期服务费,有效期延续至当月最后一日,次月该卡自动失效,市民卡公司不再就该卡向任何客户、持卡人或者购卡人等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记名杭州消费卡不设置有效期。
不记名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办理续卡的,持卡人需提供卡号信息,并留存持卡人有效身份信息(或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后,前往市民卡营业厅或通过杭州市民卡APP办理。
五、 充值
杭州消费卡(记名、不记名)可循环充值,每次最低充值100元,以50元的倍数进行充值,记名杭州消费卡最高限额为5000元,不记名杭州消费卡最高限额为1000元,且不透支、不提现、不计息。
六、 圈存
持卡人可在市民卡自助服务机上把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的资金圈存到市民卡电子钱包、公交T卡或自助服务机上其他可圈存的公交IC卡内。
七、 密码
杭州消费卡设有交易密码和服务密码两类密码,交易密码主要用于持卡消费、市民卡自助服务机使用等;服务密码主要用于客服热线96225电话服务、官方网站或杭州市民卡APP查询服务等。
申购记名杭州消费卡的,购卡人需及时设置交易密码和服务密码;申购不记名杭州消费卡的,系统统一设置初始交易密码和服务密码。
记名杭州消费卡持卡人忘记密码时,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民卡营业厅、通过客服热线96225或杭州市民卡APP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八、 挂失
持卡人遗失其记名杭州消费卡的,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96225办理紧急挂失;正式挂失和补卡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营业厅办理挂失手续(如果一个身份证号对应多张消费卡,则需提供相应消费卡卡号,否则无法挂失),通过卡密验证后可补换新卡,收取10元/张补换卡工本费,原卡内余额转入新卡,挂失前产生的损失市民卡公司不承担责任。
如挂失后记名杭州消费卡又重新找回,应立即到市民卡营业厅办理解挂手续。
不记名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不挂失,遗失不补,卡内余额不退还。
九、 换卡
一旦杭州消费卡(记名、不记名)有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人为损坏影响使用的,持卡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密码验证后,在市民卡营业厅办理补换新卡,市民卡公司收取10元/张补换卡工本费;原卡收回,原卡内余额转入新卡。
充值卡(刮刮卡)不补换,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十、 赎回
记名杭州消费卡提供卡内资金赎回服务,记名杭州消费卡可在购卡之日起3个自然月届满后办理赎回,市民卡公司收取赎回当日卡内余额的3%作为赎回手续费(精确至0.1,最低1元),如赎回涉及转账手续费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办理赎回业务时,持卡人(购卡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卡密码验证后交回卡片。由他人代理赎回的,应当同时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购买的记名杭州消费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不记名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不提供卡内资金赎回服务。
十一、 查询
持卡人可免费通过客服热线96225、市民卡营业厅及杭州市民卡APP等渠道查询上述卡种相关信息;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客服热线96225咨询。
十二、 保管
持卡人请妥善保管,避免划伤、弯曲、弯折、撞击、浸水,不要接近高温、高磁,由此引起失效,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十三、 其他事项
(一)购卡人对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客服热线96225或到市民卡营业厅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购卡人申购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及享受其各项功能服务,应遵守市民卡公司对外公布的各项交易及业务规则。
(三)购卡人办理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业务时,如涉及市民卡公司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四)持卡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持卡人监护人应妥善保管持卡人的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及卡密码,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交易负责。
(五)以下情况,持卡人持有的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市民卡公司不承担责任:
1、未在其设置的特定消费场所交易的;
2、卡内余额不足;
3、依照市民卡公司有关业务规定被冻结或其卡内资金被有权部门依法冻结、扣划;
4、未能按照市民卡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持卡人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6、市民卡公司遇到不可抗力、系统故障、通讯故障、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及其他不可归因于市民卡公司的情况时;
7、因其他任何原因,市民卡公司需暂停或者终止对该消费卡的服务时。
(六)购卡人在完成杭州消费卡、充值卡(刮刮卡)申购后即成为持卡人。
(七)本须知自2023年2月13日起生效。
(八)本须知由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